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3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0359号《审计报告》,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80,9
31.4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774,603.4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24,730,502.88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22,468,416.83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322,468,416.83 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 132,132,9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42,659.1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预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