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
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经
营范围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生物滤料,曝气器,长柄滤头,高精度滤板,筛网、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筛板等环保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调试服务;智能水处理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 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安装调试服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及 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技工程总承包乙级;环境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乙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 让、技术推广;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污 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水处理设施运营;自动化设备制造、销售;环保技 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术开发、转让;软件开发、销售;环保工程技术服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务;自动化工程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建材销售; 险化学品);水污染治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粉煤灰综合利用;生产销售建筑陶粒;自营和代理 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保咨询服务;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或 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
禁止进出口的业务和技术除外。 息安全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
防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
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再生
资源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
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发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根据上述变更经营范围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
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滤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环境保护料,曝气器,长柄滤头,高精度滤板,筛网、筛板 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等环保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调试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服务;智能水处理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安装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对外承调试服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及工程 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技术服务、总承包乙级;环境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乙级);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广;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污水处理 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设施运营;自动化设备制造、销售;环保技术开发、 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转让;软件开发、销售;环保工程技术服务;自动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程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建材销售;粉煤灰综 水污染治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
合利用;生产销售建筑陶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 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口的业务和技术除外。 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燃煤烟气
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情形的,应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算方案; 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议;
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财务资助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财务资助 事项、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事项、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 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