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5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415,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9,062,451.5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37,353,048.4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
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6020829300177227),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10078801100001486),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900027310704),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的初始和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资金到 初始存放 2022年9月30
账时间 金额注1 日余额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 130602082930 2021/1/1 12,000.00 1,097.76
厂扩建工程项目 鞍山团结广场支行 0177227 4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100788011 2021/1/1 10,000.00 2,261.08
化项目 司马鞍山分行 00001486 4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 555900027310 2021/1/1 3,811.36 1.17
营运资金 支行 704 4
合计 25,811.36 3,360.01
注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35.30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
除的发行费用。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4,513,561.75 元。其中:直接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 127,746,208.88 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5,601,200.00 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20,760,564.72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另有 50,000,000.00 元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
品尚未到期赎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3,993,211.85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3,600,051.46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 3 个项目为: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智能化污
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因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成投资意向,拟将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
化项目”作为项目投资内容之一,经公司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由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曙光路与电业路交叉口东北角变更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和同心路交叉口西北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投资总额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投资金额 总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12,000.00 12,000.00 11,007.28 91.73
项目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 10,000.00 10,000.00 32.04 0.32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13,000.00 1,735.30 1,735.30 100.00
合 计 35,000.00 23,735.30 12,774.62 53.82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已于 2021 年投产,期末累计投入小于募集资金配
置金额主要系未到付款节点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工程质保金等尾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曙光路与电业路交叉口东北角变更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和同心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将从募集资金到位后 18 个月调整至取得土地使用权后 12 个月。由于公司目前还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故预计完成时间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 12 个月,本报告期投入为前期费用。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2 月 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 金额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 12,000.00 12,000.00 6,560.12
程项目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 10,000.00 10,000.00 -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 13,000.00 1,735.30 -
合 计 35,000.00 23,735.30 6,560.12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6,560.12 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