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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华骐环保: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健先生、郑俊先生、郑杰先生、孙晓斌先生、王爱斌先生、连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徐向新女士、张力先生、黄治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 9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刘绍兵先生、刘光春女士、独立董事陈熙平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光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91,5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刘光春女士所持有的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刘光春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止本公告日,刘绍兵先生、陈熙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刘绍兵先生、刘光春女士、陈熙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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