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相关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不超过 12.97 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事宜,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时止。本次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根据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2.97 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各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2.97 亿元人
民币的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剂。该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