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3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230Z0058 号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 72,559,227.80 元,提取盈余公积 7,249,733.75 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65,309,494.05 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83,157,279.58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48,466,773.63 元。
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拟以公司总股本 82,583,0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909,971.7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承诺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中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