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4-017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
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8 日,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并增加
控股孙公司东方鑫创(惠州)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鑫创惠州”)
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相应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
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6 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38.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4,961,334.23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6,038,665.77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67 号”《验
资报告》。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拟使用募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总额 资金金额 日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1 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注 1)、(注 2) 24,076.84 24,076.84 553.73
2 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注 2) 11,063.79 11,063.79 -
3 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注 2) 9,893.34 9,893.34 -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5,033.97 55,033.97 10,553.73
注 1: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
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
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注 2:公司基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考虑,并结合公司既有屏幕资源优势、软件系统开发
优势和客户市场优势,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价值,管理层牢牢
抓住座舱电子屏机分离趋势、屏显系统单独招标的时机,经审慎研究分析,认为有必要变更
“1.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2.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和“3.
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
目”,并分别经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6 日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的“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
能制造项目”基于公司既有产业链和技术储备,拓展显示屏模组和相关智能座舱系统的智能
制造,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实现规模经济,降低
显示屏模组的交易成本,并保障持续供货能力,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
与自有技术储备的融合,有效满足下游市场的产品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
有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盈利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拟使用募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总额 资金金额 日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1 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000.00 2,750.00 393.69
(注 1)
2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注 6,069.90 6,069.90 6,069.90
2)
3 补充流动资金 3,750.00 3,750.00 3,750.00
合计 14,819.90 12,569.90 10,213.59
注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
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与宁波启
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5,000 万元设
立东方鑫创(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用于“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已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通过,项目正式备
案名称为“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实缴出资 550 万元。
注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 6,069.90 万元同样用于新项目“车载液晶
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
(三)本次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
户的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
公司拟对“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并增加原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新的实施主
体。同时,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实
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由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
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新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相关协议及文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通过对东方鑫
创惠州进行增资的方式来实施项目。
本次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 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
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用状态日期
实施主体 东方鑫创(北京)汽车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