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928 深市 华安鑫创


首页 公告 华安鑫创: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安鑫创: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31

华安鑫创: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3-060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
  地景盛南四街17号105号楼A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攀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8,190,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38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8,131,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6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5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9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19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陈效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选举周丽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8,18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508%。

    3.02、选举刘昕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8,18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508%。

    3.03、选举解占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8,18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508%。

  本议案表决结果:周丽君先生、刘昕先生、解占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4.01、选举何信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8,18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508%。

    4.02、选举何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8,18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508%。

    4.03、选举肖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8,18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508%。

    4.04、选举牛晴晴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18,18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508%。

  本议案表决结果:何信义先生、何攀先生、肖炎先生、牛晴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郑超律师、张孟阳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