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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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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3-030
        华 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570,138.71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32,560,017.49 元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金,合计 3,256,001.7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合计为 230,901,700.35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5,082,874.28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2 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000,000.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
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遵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财务现状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并将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
况出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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