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3-011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增持股份计划时
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次增持计划所有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增持股份计划暨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拟增持股份合计不低于 70 万股,不超过 120 万股。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部分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
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2 月 1 日,上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合计
已增持 751,200 股。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
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根
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拟增持股份合计不低于 70 万股,不超过 12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增持股份计划暨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1 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
股份 75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具体明细如下:
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股)
(元/股) (%)
牛晴晴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9 日 128,400 40 0.16
张龙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33,400 40 0.17
易珊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9 日 50,000 40 0.06
2022年11月8日—
其他员工 大宗交易 439,400 40 0.55
2022 年 11 月 10 日
注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员工的增持数量、价格、金额等信息由员工自主申报,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注 2:牛晴晴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龙为公司副总经理;易珊为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本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2022 年 11 月 2 日)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2023 年 2 月 1 日)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牛晴晴 0 0.00 128,400 0.16
张龙 0 0.00 133,400 0.17
易珊 0 0.00 50,000 0.06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与前期披露的增
持计划相符。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部分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