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规定,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
价格 38.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4,961,334.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6,038,665.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6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 年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8,511,382.43 元,2021 年 1-6 月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255,383.24 元,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1,479,452.00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8,511,382.43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734,835.24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22,431,170.48 元,包含银
行定期存款 110,000,000.00 元及大额存单 90,000,000.00 元,银行活期存款
422,431,170.4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
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
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
苑支行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
管理。公司与上述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28348610111 132,370,292.51 活期存款
北京亦庄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1776440228 20,840,705.45 活期存款
司北京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28348610888 99,889,164.60 活期存款
北京亦庄支行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28348610333 79,858,944.61 活期存款
北京亦庄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28348610666 89,472,063.31 活期存款
北京亦庄支行
合计 422,431,170.48
注: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通州北苑支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730100100025160)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
含利息)变更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8348610888)进行专项存
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110928348610888)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
苑支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730100100025160)已经销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用于购买银行大额存单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 预计年
号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率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单 定期存款 110,000,000.00 2021年2 2022年2 2.25%
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位定期存款 月 8 日 月 8 日
花旗银行机
2 花旗银行(中国)有 构客户大额 大额存单 45,000,000.00 2021年2 2021年8 2.015%
限公司北京分行 存单 2021 年 月 9 日 月 9 日
第 5 期
花旗银行机
3 花旗银行(中国)有 构客户大额 大额存单 45,000,000.00 2021年2 2022年2 2.325%
限公司北京分行 存单 2021 年 月 9 日 月 9 日
第 3 期
合计 200,000,000.0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人民币 951.89 万
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0186 号),公司保荐机构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622,431,170.48 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4,734,835.24 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422,431,170.48 元,银行定期存款 110,000,000.00 元及大额存单 90,000,000.00 元。该存款产品安全性高,风险低,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募集资金总额注 676,038,665.77 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