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2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005,268.8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5,838,247.5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583,824.75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 利 润 为 142,367,800.46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43,298,418.57 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 元(含税),分配金额为 16,842,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