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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9

博俊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6      证券简称:博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 公司 常州 博俊 科技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称 “ 常州博 俊”)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常州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汽车零部件、 1000套模具项目”和“汽车零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博 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06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 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732,423.5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9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228号”《验资报 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常州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    5000万套汽车零部件、1000    常州博俊      50,000        18,682.58
              套模具项目

 2    汽车零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常州博俊      30,000        24,317.42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博俊科技        7,000          7,000

            合计                                  87,000          50,000

      三、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常州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汽车零部

  件、1000套模具项目”和“汽车零部件产品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常州博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博俊”),为满足前述募投项目实

  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前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43,000.00万元向常州博俊提供无息借款并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

  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两年,常州博俊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

  还或到期续借;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借款自动续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

  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

  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四、常州博俊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博俊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3月02日

      3、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林南路100号

      4、法定代表人:伍亚林


    5、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常州博俊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常州博俊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3,580.01万元,负债总额为86,397.57万元,银行贷款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5,284.24万元,净资产7,182.4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26.73万元,利润总额5,474.38万元,净利润4,347.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45,704.52万元,负债总额为133,734.00万元,银行贷款9,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0,833.74万元,净资产11,970.52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8,691.77万元,利润总额5,983.25万元,净利润4,788.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常州博俊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博俊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常州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汽车零部件、1000套模具项目”和“汽车零部件产品扩建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督促常州博俊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博俊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常州博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汽车零部件、1000套模具项目”和“汽车零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博俊提供无息借款并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博俊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并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博俊提供无息借款并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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