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6 证券简称:博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将“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4 月30 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6号)同意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533,400 股,发行价格为 10.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339,384.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57,072.5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帐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3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原预定可使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用状态日期
1 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 11,754.39 11,754.39 已结项
项目
2 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 9,492.53 8,806.07 2023年4月30日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1,462.04 11,462.04 ——
合计 32,708.96 32,022.50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1 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 2023年4月30日 2024年4月30日
项目
(二)本次延期原因
受施工流程办理手续、政策调整影响,致项目推进计划数度延后;叠加国内
外环境的影响,物流及人员流动受限,项目推进过程中相关工作进度有所放缓,
施工人员流动及日常的防疫工作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上
述因素综合导致募投项目建设有所延误。
基于以上原因,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
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现将“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
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
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东方证券对博俊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