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6 证券简称:博俊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6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33,4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2,339,384.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457,072.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322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闲置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于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江苏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