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许可,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上市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平安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浙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平安证券承接,浙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平安证券承接了浙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6 月,因平安证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的监管措施,经友好协商,公司另聘请方正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方正承销保荐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同时与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签署了终止保荐协议。因此,平安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方正承销保荐承接,平安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目前,方正承销保荐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王耀先生、徐子韩女士(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平安证券及其项目团队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一、保荐机构简介
公司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法定代表人:陈琨
方正承销保荐是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保荐机构资格和经营股票承销及主承销业务资格。
二、保荐代表人简介
王耀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现任方正承销保荐业务董事。曾负责和参与了京源环保、科力尔、雪天盐业、艾华集团、平安银行、木林森等 IPO 和再融资项目的保荐和承销工作,以及参与了洛阳钼业重大海外收购项目。
徐子韩女士,保荐代表人,经济学学士、理学学士双学士,现任方正承销保荐高级副总裁。曾参与京源环保 IPO、艾华集团可转债、科力尔非公开等 IPO 和再融资项目的保荐和承销工作,以及负责或参与金三立、诺安股份、杰尔斯等新三板挂牌及再融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