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严华先生代表管理层,对 2021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董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管理层有效执行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经营情况稳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代表全体董事,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
了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独立董事李宇先生(已离任)、汤彩霞女士(已离任)、胡振超先生、黄幼平女士及米旭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
三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0,099,1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406,941.62 元(含税),
占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11.39%。
2、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0,099,166 基数,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7 股,合计转增股本 154,069,416 股。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六)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七)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现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整体运行有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现任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照其所任岗位职务,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现有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2、现任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十一)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2 年一
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规定。一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099,1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0.7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5,406,941.62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共计转增
154,069,41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74,168,582 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 220,099,166 元变更为 374,168,582
元;股本由 220,099,166 股变更为 374,168,582 股。
同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公司就其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
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