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3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3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20.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4,998.96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4,292.38 万元(实
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575.40万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283.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0,706.5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2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11.8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11.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8,511.72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37,459.1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98.80
项目投入 D1=B1+C1 37,459.1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98.8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1,851.4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51.42
差异 G=E-F 21,000.00
注:差异系募集资金实际结存余额中不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1,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8日、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1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196688668805 5,895,511.98
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4000027129201537854 625,737.10
石岩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41003900040013227 1,433,628.02
软件园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767974347604 559,309.60
支行
合 计 8,514,186.70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8 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
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7,034,898.69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收益类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收益率
型 (万元)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 保本 2021 年 12 2022 年 1
兴业银行 款产品 结构性存款 浮动 1,000.00 月 1 日 月 13 日 1.5%-3.3%
收益
保本 2021 年 12 2022 年 1
中国银行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浮动 2,001.00 月 6 日 月 13 日 1.5%-4.01%
收益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 2021 年 12 2022 年 1
平安银行 (100%保本挂钩利率) 结构性存款 浮动 5,000.00 月 30 日 月 13 日 ≥0.35%
收益
保本 2021 年 12 2022 年 1
中国银行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浮动 1,999.00 月 6 日 月 14 日 1.49%-4.00%
收益
聚益第21913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保本 2021 年 11 2022 年 2
华泰证券 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 浮动 2,500.00 月 19 日 月 24 日 1.4%-4%
收益
聚益第 21929 号(中证 本金保障型 保本 2021 年 11 2022 年 3
华泰证券 500)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 浮动 3,500.00 月 26 日 月 10 日 1.4%-4%
收益
本金保障型 保本 2021 年 11 2022 年 4
德邦证券 德邦兴锐 52 号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 固定 5,000.00 月 25 日 月 23 日 3.73%
收益
合计 21,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超额募集资金 3,8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效益体现为通过进一步梳理内部管控和业务流程、整合现有的业务系统、搭建公司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公司研发与技术实施开发人员的大幅增长提供全面的管理能力,为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提供数据共享和业务支撑,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并为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效支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效益体现为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建设产品技术研发中心,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体系,促进公司在各行业的项目经验积累向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有效转化,从而提升公司在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类产品上的业务份额,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升级和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