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72.1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82 元/股和 55.07 元/股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4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2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票。
(二)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分别为 27.82 元/股(公平市场价格的50%)、55.07 元/股(公平市场价格的 99%)。
(三)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 119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总数为 9,717 人)的 1.22%,包括公告本计划草案时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激励对象中包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严华先生,以及严华先生的表
妹宋燕女士,除此之外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授予数量
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572.1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947.01 万股的 4.42%。
(五)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分三批次按照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完成归属。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六)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对各考核年度定比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
根据上述指标每年的对应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19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A)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30% 5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60% 8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100% 13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19 年的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m>A≥An X=(A-An)/(Am-An)*20%+80%
A<An X=0
注:“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若考核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R)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
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R)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D)
S/A R≥A 100%
B+ R=B+ 80%
B/C R≤B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D)。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2月26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72.1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19名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82 元/股和 55.07 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限售期情况说明:本激励计划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 5 折 获授 99 折 授予权益 占授予权益占本计划公告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合计 总数的比例日公司股本总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万股) 额的比例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严华 中国 董事长、总 - 25.00 25.00 4.16% 0.19%
经理
董事、董事
黄照程 中国 会秘书、财 - 25.00 25.00 4.16% 0.19%
务总监
李冬祥 中国 董事 - 25.00 25.00 4.16% 0.19%
唐凯 中国 董事 - 25.00 25.00 4.16% 0.19%
刘志坚 中国 董事 4.3 20.00 24.30 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