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严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分别为:
1、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严华先生、黄照程先生、李冬祥先生、唐凯先生、
刘志坚先生;其中严华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胡振超先生、米旭明先生、唐凯先生;其中胡振
超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米旭明先生、黄幼平女士、严华先生;其中米旭明先生为会议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幼平女士、胡振超先生、刘志坚先生;其中黄幼平女士为会议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严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聘任黄照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聘任宋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聘任郑呈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聘任吴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李建一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