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 月 12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 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第三条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 币普通股3,237 万股,于2020 年 12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47.0098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12,947.0098 万
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或者本章
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应经出席股东大会 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所持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
会在审议本条款第(五)项担保议案时, 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第四十一条 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应经出席股东大会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股东所持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会在审议本条款第(五)项担保议案时,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
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
第一〇八条 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 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第一一二条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大会批准。 大会批准。
上述事项具体的权限范围以及涉及资 (一)公司发生的非关联交易(除受金占公司资产的具体比例详见《深圳市 赠现金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提供财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务资助外)达到以下标准的,由董事管理制度》、《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 会批准,超过规定权限的须经股东大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深 会批准。
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投资管理制度》。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的,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和评估
价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
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
标准的,由董事会批准,超过规定权
限的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须经
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
交易总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
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须经董事会批准。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保的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
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须经股东大会批
准。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