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3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 3 月 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核查对象在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自查期间合 自查期间合 备注
计买入(股) 计卖出(股)
1 程丽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100 4,100 自查期间存在
转托管行为
2 宋璇 核心管理人员 2,300 - -
3 王欢 核心管理人员 13,500 7,000 -
4 陈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800 13,200 -
5 陈秀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900 - -
6 孟炜 核心管理人员 - 2,000 自查期间存在
转托管行为
7 王志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500 12,500
8 张睿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400 - 自查期间存在
转托管行为
9 周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00 200 -
10 韩国永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9,780 134,680 -
11 于鸿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2,800 15,300 -
12 何煦 核心管理人员 7,300 64,000 -
13 孙丽坤 核心管理人员 2,000 2,000 -
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激励对象中共有 13 名核查对象(同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信息的分析、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判断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自查期间,有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办理了持股性质变更业务(首发前限售股变更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属于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变更摘要
1 宋金锁 董事长 2023 年 12 月 22 日 持股性质变更
公司董事长宋金锁先生不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三)自查期间,有 5 名激励对象(同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办理了转托管业务,不属于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变更摘要
1 郭建龙 核心管理人员 2023 年 9 月 12 日 转托管
2 高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23 年 10 月 17 日 转托管
3 王素荣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23 年 9 月 14 日 转托管
4 刘金树 副总经理 2023 年 11 月 23 日 转托管
5 童秋菊 副总经理 2023 年 11 月 27 日 转托管
(四)自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41,3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变
动系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在自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上述会议决议记载的回购计划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情形。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漏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