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3-109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2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6.05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44,943.21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242.6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700.56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C001021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 19,053.05 19,053.0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48.88 5,948.88
3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4,500.00
合计 29,501.93 29,501.9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资金额 金额
1 新型军用防护装置 19,053.05 11,851.57 62.20%
制造升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48.88 6,182.02 103.92%
3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4,500.00 100%
4 超募资金 11,198.63 9,786.00 -
合计 40,700.56 32,319.59 -
注:1.截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8,523.83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
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800.00 万元。
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 36 个月 48 个月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造升级建设项目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议
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增加项目
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由于公司需在新增的实施地点进行土建并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完工之后再进行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周期所需时间较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整体有所延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度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进度进行调整。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计划进度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均保持不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