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 2023
年 8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000 股限
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