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对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 11.7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6 万股。
监事会: 刘辉床 仇志强 郭铁柱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