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共6人,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7,291.9650万股的0.33%。
2、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14日。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1年2月22日,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凌科技”或“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2月10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3)。
3、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4、2021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3月9日,确定以21.55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4.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6.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年3月9日。
2、授予数量:拟首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1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额7,291.9650万股的1.37%。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4.00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6.00万股。
3、授予人数:56人,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6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50人。
4、授予价格:21.5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董事长兼总经
陈树林 6.00 5.00% 0.08%
理
侯刚 副总经理 6.00 5.00% 0.08%
黄玉华 副总经理 6.00 5.00% 0.08%
刘学忠 副总经理 2.00 1.67% 0.03%
董事、副总经理
陈金标 、财务负责人、 2.00 1.67% 0.03%
董事会秘书
罗俊强
(LO CHUN 香港南凌董事 2.00 1.67% 0.03%
KEUNG)
合计 24.00 20.00% 0.33%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上市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0年毛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个考核年度的毛利润定比2020年毛利润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毛利润
解除限售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
解除限 2021 25% 15%
售期
第二个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 2022 57% 33%
售期
第三个
解除限 2023 96% 53%
售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度
A≥Am X=100%
An≤A< X=50%+(A-An)/(Am-An)*50%
年度毛利润 Am
A<An X=0
注:上述“毛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方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若公司
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X。当期不满足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拟向5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万股,股本总额7,291.9650万股的1.37%。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4.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291.9650万股的0.33%,占拟首次授出权益总数的24.0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6.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291.9650万股的1.04%,占拟首次授出权益总数的76.00%。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6名激励对象均完成资金缴纳、股份认购,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一致。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359号验资报告,对截至2021年4月2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股本)的实收情况,审验结果如下:截至2021年4月28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陈树林、侯刚、黄玉华、刘学忠、陈金标、罗俊强共6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40,000.0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陈树林、侯刚、黄玉华、刘学忠、陈金标、罗俊强共6位股东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5,172,000.00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各股东已于2021年4月28日前缴存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车公庙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0042100880093账号内。
五、限制性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