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费晓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费晓锋持有公司股 份8,900,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003%,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00%。
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3)。自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8日期间,费晓锋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52,000股。
2022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自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2月9日期间,费晓 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52,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7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52,000股。
2022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6)。自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1日期间,费晓锋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60,000股。
2022年2月15日,公司收到费晓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获悉其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元/股)
集中竞价 1月12日-2 31.1770 1,000,000.00 1.0000%
费晓锋 月 9 日
大宗交易 1月27日-2 26.9500 2,000,000.00 2.0000%
月 15 日
合计 3,000,000.00 3.0000%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2、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900,271 8.9003 5,900,271 5.9003
费晓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 8,900,271 8.9003 5,900,271 5.900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费晓锋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前丰村委杨元里4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2 月15 日
股 票 润阳科技 股票代码 300920
简称
变 动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类型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300.00 3.00
合计 300.00 3.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890.0271 8.90 590.0271 5.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90.0271 8.90 590.0271 5.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2021-072),持股 5%以上股东费晓锋持有公司股份8,900,271股,占公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司总股本的 8.9003%,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向、计划 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3,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费晓锋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
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 是□ 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费晓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费晓锋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费晓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 费晓锋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费晓锋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 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