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伟明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 B 座 11 楼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7 名,代表股份
399,467,1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855%(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名,代表股份 356,236,03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3.493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43,231,0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91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43,287,1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002%。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9,284,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3%;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174,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104,5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82%;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弃权 17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3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9,281,8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6%;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177,5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101,8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19%;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弃权 177,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0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9,284,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3%;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174,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104,5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82%;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弃权 17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3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9,281,8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6%;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177,5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101,8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19%;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弃权 177,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0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9,435,3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255,3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65%;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弃权 24,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4%。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9,305,8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6%;
反对 1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125,8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74%;反对 16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2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9,301,9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6%;
反对 6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97,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121,9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84%;反对 6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76%;弃权 97,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41%。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9,292,3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2%;
反对 1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1%;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112,3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62%;反对 17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76%;弃权 2,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9,292,3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2%;
反对 1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1%;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112,3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62%;反对 17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76%;弃权 2,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10.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9,148,2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2%;
反对 316,1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1%;弃权 2,704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968,2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34%;反对 316,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03%;弃权 2,70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90,000,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2%;
反对 9,463,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2%;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3,820,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1305%;反对 9,463,9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633%;弃权 2,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90,000,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02%;
反对 9,463,9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2%;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3,820,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1305%;反对 9,463,983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