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和信”)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合伙人数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37 位
注册会计师人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62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7 人
收入总额: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9642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2254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337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 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03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涉及人员 5 名,未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9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参与
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宏伟先生,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宏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言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宏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 110 万元(含税),审计收费按照审计工
作量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的议案》,认
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工作量,经公司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的审计费为 110 万元(含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工作量,经公司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的审计费 110 万元(含税)定价合理。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
情况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我们认为其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严谨 ,与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有良好的沟通,能胜任公司 2023 年的审计工作,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和信会计师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拟向其支付的审计费 110万元(含税)是按照审计工作量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价格合理。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2 年度审
计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
5、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