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2-026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烟台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盛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1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5%的特定股东烟台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南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375%。
持本公司股份 1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5%的特定股东烟台盛
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盛坤”),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7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37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烟台南晟、烟台盛坤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烟台南晟 13,500,000 3.75%
烟台盛坤 13,500,000 3.75%
烟台南晟、烟台盛坤系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烟台南晟、烟台盛坤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烟台南晟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烟台南晟拟减持不超过 3,3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375%。
4、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根据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烟台盛坤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烟台盛坤拟减持不超过 3,3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375%。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根据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烟台南晟、烟台盛坤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和减持价格的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若拟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则每 12 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数的 25%,且转让价格(如果因南山智尚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南山智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前,烟台南晟、烟台盛坤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烟台南晟、烟台盛坤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烟台南晟、烟台盛坤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在减持期间内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烟台南晟、烟台盛坤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烟台南晟、烟台盛坤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烟台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烟台盛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