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 2021-056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 5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270,045,200 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12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 2 人,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200 股,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赵亮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1.1 选举任福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70,000,0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000,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薛玉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