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1-02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1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 9,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4.97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7,3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8,223,462.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076,537.13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 0000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
精纺毛料生产线智能升级项目 53,736.73 34,556.65
服装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8,481.97 4,500.00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750.00 851.00
合计 68,968.70 39,907.65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
民币 12,852,942.5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已投 拟置换
拟投入金额 入金额 金额
精纺毛料生产线智能升级项目 53,736.73 34,556.65 1,285.29 1,285.29
服装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8,481.97 4,500.00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750.00 851.00 — —
合计 68,968.70 39,907.65 1,285.29 1,285.29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根据公司在《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入作出如下安排:“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安排一致,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等额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1〕第 000171 号)。鉴证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南山智尚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山智尚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3、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 《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