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雅安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披
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股东雅安市银 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45,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实施期限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束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方式 (元/股) (元/股) (股)
雅安市银坤企业 集中 2024.9.6- 34.37 29.22-36.00 845,000 0.5%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 2024.9.23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雅安市银坤企业 无限售条 (股) (股)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件流通股
19,012,500 11.25% 18,167,500 10.75%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大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 的情况。
3. 雅安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雅安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束 的告知函》。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