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拟对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5月 15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2 月汇入公司。另扣除已实际发生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089.5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3,256.63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0〕3-14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序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变更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号 投资总额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 6,148.43 2025 年 5 月 15 日
1 目 19,323.79 19,323.79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08.50 5,008.50 1,522.22 2024 年 5 月 15 日
3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 4,548.00 4,548.00 760.02 2025 年 5 月 15 日
物业管理智能化升级 2024 年 5 月 15 日
4 和节能改造项目 3,689.48 97.43 97.42
5 补充流动资金 1,950.00 1,950.00 1,950.00 不适用
四川大金源天鼎物业
6 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 - 3,806.89 3,806.89 不适用
增资项目
合计 34,519.77 34,734.60 14,284.98 -
单位:万元
注: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升级和节能改造”,并将该
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06.89 万元(其中含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
户利息、理财收益)用于“四川大金源天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增资”项目。具体内
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4 年 5 月 15 日 2026 年 5 月 15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有效控制项目成本,确保募集资金合理投入,公司稳步推进各募投项目实施。但近年受宏观环境的影响,上述项目建设的相关市场拓展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放缓,无法在承诺时间内交付完成,经审慎研究,公司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价值,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将继续推进本项
目实施并延长项目期限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且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及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后期公司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5 月 15 日调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投项
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 规 定 。因 此 ,独 立 董 事 一 致 同 意 本 次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延 期 事 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时间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