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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特发服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服务”)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
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
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特普、华普
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金额约 2,038 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
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万泰生物、新宏泽、迪生力、特力 A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特力 A、伊戈尔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顺络电子、华兴源创等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58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其各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要求,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2 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并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6、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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