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拟对募投项目“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与“人力资源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2 月汇入公司。另扣除已实际发生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089.5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3,256.63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0〕3-14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1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 19,323.79 4,067.43 2023 年 5 月 15 日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08.50 1,009.42 2024 年 5 月 15 日
3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 4,548.00 499.68 2023 年 5 月 15 日
物业管理智能化升级和 2024 年 5 月 15 日
4 节能改造项目 3,689.48 91.12
5 补充流动资金 1,950.00 1,950.00 -
合计 34,519.77 7,617.65 -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 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 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与“人 力资源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5 年 5 月 15 日
人力资源建设项目 2023 年 5 月 15 日 2025 年 5 月 15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建设的内容是基于公司“深耕主业与多元并行”的战略规划,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持续推进全国化的市场拓展布局。近年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市场拓展面临诸多挑战,对本项目的具体规划、资金的使用较为谨慎,导致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经
审慎研究,将继续推进本项目实施并延长项目期限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
2.“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的延期原因
本项目建设内容是通过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和强化内部专业技能培训,以加强对于雇主品牌形象的建设,支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近年,受到外部不利因素持续影响,高端人才和新项目人员进场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同时,公司组织培训开展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导致项目进度有所滞后。经审慎研究,公司将持续加强关键人才引进、完善人才梯队培训体系建设,将继续推进本项目实
施并延长项目期限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且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改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及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后期公司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将“物
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和“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15日调整为2025年5月15日。
2.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时间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