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通
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得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南
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三建”)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部分股
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南通三建发出《关于江苏
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冻事项的问询函》,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收到南通三建出具的《关于我司持有特发服务股份解冻事项的回复函及减持超
1%的告知函》,南通三建与其股东嘉兴创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嘉兴创泽”)因股东协议争议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双方同
意裁定并认可南通三建以其持有特发服务 7,800,000 股过户至嘉兴创泽名下抵
偿相应债务。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冻 解除司法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冻结执行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人
上海市第
南通三建 否 7,800,000 40.00% 6.00% 2021/4/30 2022/5/17 二中级人
民法院
2.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三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股) 例 比例
南通三建 11,700,000 9% 11,700,000 100% 9%
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轮候冻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结股数(股) 比例
南通三建 11,700,000 9% 53,050,401 40.81%
二、股东作出的股份相关的限售承诺
南通三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
下承诺:
1、自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南通三建持有的特发服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特发服
务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南通三建不减持公司股份:
(1)特发服务或南通三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
满六个月的;
(2)南通三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
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南通三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南通三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发服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南通三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发服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南通三建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即持股 5%以上)身份后六个月内,南通三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南通三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发服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南通三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特发服务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南通三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5、南通三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南通三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6、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南通三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南通三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中第 7.4.10 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因此通过法院裁定方式取
得前述 7,800,000 股股份的嘉兴创泽应当继续遵守南通三建作出的相关承诺。
2、南通三建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南通三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解冻事项的问询函》;
3、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我司持有特发服务股份解冻事项的回复函及减持超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