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通
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得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南
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三建”)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新增证
券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立即向南通三建发出《关于江
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问询函》,当日,公司收到南通三
建出具的《关于我司持有特发服务股份冻结事项的回复》,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
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股东 冻结股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申请
或第一大股东及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原因
名称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人
其一致行动人
江苏省南
南通 2021 年 7 2024 年
否 11,700,000 60% 9% 通市中级 证券冻结
三建 月 30 日 7 月 29日
人民法院
(2)本次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股东 冻结股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申请
或第一大股东及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冻结原因
名称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人
其一致行动人
江苏省南
南通 2021 年 7
否 3,300,000 16.92% 2.54% 36 个月 通市中级 轮候冻结
三建 月 30 日
人民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三建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股数(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南通三建 19,500,000 15% 19,500,000 100% 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三建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南通三建 19,500,000 15% 3,300,000 16.92% 2.54%
3、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在南通三建出具的《关于我司持有特发服务股份冻结事项的回复》中,根据
其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初步沟通,冻结上述股权对应的案件为龙信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南通三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诉求金额为 191,584,848.3
元(案号:(2021)苏民初 301 号)、南通海青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与南通三建建
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两案,诉求金额分别为 2,362,256.1 元和 52,327,746.41
元(案号分别为:(2021)苏民初 299 号、(2021)苏民初 300 号),龙信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海青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南通三建支付工程款共计 246,274,850.8 元。
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海青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冻结南通三建持有的公司股权,法院对其持有的公司 11,700,000 股股份进行了冻结,对其持有的公司 3,300,000 股股份进行了轮候冻结。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南通三建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和南通三建出具的《关于我司持有特发服务股份冻结事项的回复》、相关案件材料外,公司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书。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事项的问询函》;
3、南通三建出具的《关于我司持有特发服务股份冻结事项的回复》;
4、相关案件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