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917 深市 特发服务


首页 公告 特发服务: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发服务: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7

特发服务: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公司拟不再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
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注册会计
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巧仪,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华侨城、特发信息等 10 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巧仪、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昌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总费用为 72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控鉴证费用为
22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IPO 期间审计机构,已连续 3 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选聘进行了招投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公司另就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其有能力胜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执业准则的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推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
的需要,能够真实、独立、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行审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聘请合同已到期。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