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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兰美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兰美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兰美华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兰美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3501350-8301

  传  真:0755-23501350

  电子邮箱:zqb@longtech.cc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四层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兰美华女士简历

  兰美华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日晶精密五金制品厂品质专员、向荣制品厂文控、锦胜包装(深圳)有限公司体系文控;2011年12月起就职于公司,曾任公司体系工程师、人力资源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美华女士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9,9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淮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10,30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