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杨小平、李鹏志、王茂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
之日的总股本 144,644,0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43,393,202.10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和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正常生产经营,也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但被担保对象东莞朗特新能源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即2023年度)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欧阳正良、方芙蓉、
付丽萍、兰美华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