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9人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数量(调整后):77.5062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归属价格(调整后):8.7111元/股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27.7400万股(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87 万股 的 2% 。其中首次授予权益102.1920万股(调整前),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8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387万股的1.6%;预留授予权益共计25.5480万股(调整前),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2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87 万 股 的0.4%。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0.65元(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0.65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56人(调整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36人,包括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获授 约占本计划授 约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予权益总数的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量(万股) 比例
欧阳正良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1.5000 1.1743% 0.0235%
兰美华 中国 董事 1.1000 0.8611% 0.0172%
李岩慧 中国 董事 1.3000 1.0177% 0.0204%
赵宝发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 1.5000 1.1743% 0.0235%
总经理
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96.7920 75.7727% 1.5155%
(152 人)
预留部分 25.5480 20% 0.4%
合计 127.7400 100% 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批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50%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50%
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两个会计年度。
假设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为X;
假设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为Y;
则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净利润增长率(X 或 Y)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L)
X≥60% 100%
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0%≤X<60% 80%
第一个归属期 20%≤X<40% 60%
X<20% 0
Y≥60% 100%
首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0%≤Y<60% 80%
第二个归属期 20%≤Y<40% 60%
Y<20% 0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涉及激励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
考核等级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A 100%
B 80%
C 60%
D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L)×个人层面归属比例(P)。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年5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