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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朗特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唐惠玲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
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和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正常生产经营,也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董
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 63,8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9,161,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5,805,000 股。本次分
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朗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
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欧阳正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综合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本、住所实际变动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委 托 理 财 管 理 制 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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