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24 日,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120,721,651.65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计提
法定盈余公积 10,419,101.41 元后,法定盈余公积为 31,935,000.00 元 ,已达
注册资本 50%,不再提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
利润为 217,686,615.69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81,183,366.86 元。基于
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 63,8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9,161,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95,805,000 股。本次
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