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2023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等按与各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便于具体授信事项的顺利进展,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相关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文件资料。
二、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
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将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提交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综合授信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稳定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