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融科技”)于 2022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0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04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70.38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774.62 万元。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20]第 09037 号《上海海融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20 年 11 月 25 日验资报告》。
二、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奶油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冷
股份有限公司奉贤 98740078801400002284 冻烘焙工厂建设项目、科技研
上海海融食 支行 发中心建设项目
品科技股份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45974931101051838 果酱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冷藏库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 1001780429300652660 超募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市奉贤支行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升级,同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投资
并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奉贤支行营业部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果酱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冷冻烘焙工厂建设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安排如下:
开户人 开户行 募集资金用途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奶油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冷藏库建设项目
上海海融食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果酱扩产和升级建设项目
品科技股份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冷冻烘焙工厂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奉贤支行营业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 超募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奉贤支行营业部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根据变更后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募投项目调整各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海融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