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
本总数 6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 36,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5 股,本次转增股份数量为 30,000,000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增加至 90,000,000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0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0,000,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31 日
除权除息日:2021 年 6 月 1 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1 年 6 月 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
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型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00 75% 22,500,000 67,500,000 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00 25% 7,500,000 22,500,000 25%
三、股份总数 60,000,000 100% 30,000,000 90,000,000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9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 0.9648 元。
八、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 666 号
咨询联系人:于良
咨询电话:021-37560135
传真电话:021-37560125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