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1)第 04288 号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科技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海融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凭证、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融科技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编制,反映了海融科技公司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海融科技公司 2020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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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1 年 4 月 22 日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
定,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6 号)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实际发行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0.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0,450,000.00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50,450,000.00 元,扣除直接支付的
承销费用 66,880,15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 983,569,85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收到资金包括本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 12,531,336.67 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3,292,264.1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67,746,249.18 元。
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7,746,249.18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 952,746,249.18 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上述到位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 09037 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 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20 年 11 月 25 日专户余额 983,569,850.00
1、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213,106.78
2、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3、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4、减: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 10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933,782,856.78
注:募集资金期末账户余额中包括需要置换的上市发行费用 12,531,336.67 元及需要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 3,292,264.15 元。
2、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余额:
单位: 人民币元
累计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 983,569,850.00
2、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213,106.78
3、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4、减: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100.00
5、减:上市费用转出
6、减:募集资金专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933,782,856.78
3、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13,106.78 元。
(2) 2020 年度,对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合计 0.00 元。
(3)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100.00 元。
(4) 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资金 933,782,856.7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海融
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121939015010207 603,159,850.00 553,290,534.6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121939015010301 167,920,000.00 167,956,282.6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98740078801400002284 212,490,000.00 212,536,039.50
合计 983,569,850.00 933,782,856.78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213,106.78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100.00 元,募集资金专
户非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共计为
933,782,856.78 元。
(二)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奉贤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