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9 人。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数量(调整后):91.9548 万股。
归属价格(调整后):5.38 元/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89 名激励对象办理 91.95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调整前):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60.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375.00 万股的 1.4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25.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375.00 万股的 1.22%,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6.54%;预留35.0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375.00 万股的 0.19%,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3.46%。
(4)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64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7.64 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调整前):首次授予 9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3)。
(4)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5)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7 月 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91 名激励对象 22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