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后):47.74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5.38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55 名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47.74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授予价格为 5.3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64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9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具体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 计划公告
(万股) 总量的比 日总股本
例 的比例
1 宋红霞 中国 董事、 9.00 3.46% 0.05%
财务负责人
2 沈福良 中国 副总经理 9.00 3.46% 0.05%
3 何方 英国 核心骨干员工 9.00 3.46% 0.05%
4 陈俊旭 中国台湾 核心骨干员工 9.00 3.46% 0.05%
5 姜士尧 中国台湾 核心骨干员工 3.00 1.15% 0.02%
6 黄南翔 中国台湾 核心骨干员工 3.00 1.15% 0.02%
7 陈俊华 中国台湾 核心骨干员工 3.00 1.15% 0.02%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84 人) 180.00 69.23% 0.98%
预留部分 35.00 13.46% 0.19%
合计 260.00 100.00% 1.4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制性股票第一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制性股票第二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制性股票第三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个归属期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
制性股票第一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
制性股票第二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个归属期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营业收入”“净